2006年12月22日 星期五

烏龍事一樁

回到高雄,親友的熱情與溫馨,是我最難以承受的重,卻是我最響往的親情的感召。
左岸的歡唱與豪飲,常讓我醺醺然地邁著微顛的腳步回到飯店。
這一晚由於碰到很多相識的朋友,酒又喝多了。 但是並沒忘了有一位老公公司的客戶太太,她熱情的邀約明晚同一地點的歡聚,並邀請跟我同桌的所有親朋好友共襄盛舉。
由於稍事遲到,趕到左岸時明叔、嬸正準備離開,店裡空蕩蕩的,桌上也沒半個碗盤的擺飾,主人也不見人影。 心裡覺得不妙,不敢相信主人會忘了這件事,明叔在店裡度方步,大姊夫已顯現不悅的神情,更糟的是店經理阿存也未上班,怎麼辦呢? 總不能要大家打道回府吧!
徵詢大姊夫同意後,拿起手機撥電話給阿忠料理店,請她們立刻送來能夠暫時解決晚餐的菜餚,先顧好五臟廟要緊。
想起對方昨晚說過只請喝一瓶酒的約定,反正一瓶是不夠,乾脆照往常付了酒錢,喝不完寄著以後大姊她們來了可以喝。
熱雜菜麵、美味的魚頭炒高麗菜酸讓大家精神一振,再品幾口酒後,音樂一放,被放鴿子的心情一掃而空,我為自己的臨時機智暗暗欣喜。
女主人就在我們已忘了她的爽約時出現了,這是在約定時間的兩個多小時以後,她說因為等垃圾車在七點來收垃圾,所以遲到了。 這是她的說辭,垃圾車來的時間通常都是固定的,昨晚她就不應該約在六點半,總之那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根本忘了要請人家吃飯這件事,我們後來才知道是阿存打電話告訴她,她才趕來的。
喝喜酒的A某與素津在九點前也抵達,知道這件事後也只有搖頭, 女主人拿魚跟魚丸來請大家吃,開了一瓶酒是她自己獨飲,善良的我們也沒人顯出不悅或說出抱怨的語氣,總之,也應該是盡歡而唱。
雖然中途A某要素津拿還我出的費用,但是我怎能收得下呢? 離開台灣的前夕,算是我答謝大家不嫌棄我、照顧我、愛護我的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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